星期天早上,拿出忘了回溫的冷凍貝果,預備搭配現打的熱豆漿當早餐。粉賢慧ㄋㄟ


放進烤箱之前,最好先從中間橫切開來,一來方便孩子塗果醬,而來,才不會外表熱情,裡子卻冷冰冰。


切開三個貝果,是一件簡單不過的事,不過,懶人做事,能省事就省事,放著切還得拿個砧板,切完得洗,洗完得晾,晾完還得收...哪那麼費事。


不如左手拿貝果,右手拿刀,輕鬆不費力~~


唉唷 ! 貝果中間可還是硬的呢 ! 忘了先回溫嘛...


沒關係,我用的這把水果刀,可是像鋸子一樣有鋸齒狀的刀鋒唷 ! 切不動 ? 那就用鋸的唄 !


ㄎㄧㄍㄨ~~  ㄎㄧㄍㄨ~~


!  怎麼突然變好切了,原本結冰的貝果,突然變軟,一下子就鋸開了。


接著,我那柔嫩,白裡透紅的手指閨女,因為看著奮勇無懼,堅毅剛直的水果刀勇士,如此的執著於完成剖開貝果的艱難任務,竟然陷入了盲目的熱戀。


忘了彼此是如此的不同,即使如飛蛾撲火,而必然死得轟轟烈烈也在所不惜的迎向水果刀勇士~~


ㄎㄧㄍㄨ~~ㄎㄧㄍㄨ~~



流血了~~


我的手指閨女,終於為愛~~皮開肉綻、鮮血直流 !


立刻呼叫兒子拿來衛生紙,止血先 !


早餐從簡,剩下的,隨便烤一烤就好。


第二件事,照相機 !


 后!手指頭上的鮮血淋淋,還很有看頭,先拍下來,說不定可以po在格子上 !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這是玩部落格後遺症,相信很多人都有,終於明白,社會記者為何總是追逐最血腥的畫面~


血止住了,一邊吃早餐,一邊跟線上那頭的老爺,秀出我的傷指,撒撒嬌,就不痛痛了 !


 


傷不能白受,一定要跟孩子機會教育一下...


切記、切記 ! 做事千萬別偷懶,否則就像馬麻一樣~~


哥哥說~暫時不能打電腦了


馬麻~~


妹妹說~那誰洗碗


馬麻說~因為哥哥前兩天也被班牌割破手,所以只剩~~   妹妹 !


妹妹~~為什麼!


好啦、好啦,會補償妳啦!


這次的事件,除了學會(其實以前已經好幾次了,怎麼還學不會!)做事要謹慎,不可偷懶。


還得到一個結論,手指頭比貝果好切


而且,她很白目~愛不對人!


這幾天,有了一個不煮菜的藉口,其實,還可以按鍵盤耶~


還有、還有,血淋淋的手指頭相片,拍得很成功,但是兒子說,太血腥,我的格子會被關掉!


喔!還考慮到,jelly的格子本來就是普遍級,還是不要放好了,留著自己做警惕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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