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離開後,自然有些身後事要處理,老爺只有一位大姐,婆婆除了名下兩間房子 (不要想太多,鄉下地方,兩間加起來也不過五百左右,但至少讓我們不用當無殼蝸牛啦),省吃儉用存下的一些現金,也在病榻的幾年,用得差不多了 (醫療、看護)~




 




不過,與這些相關的事,卻有些老生常談的想法想聊一下~




 




我們算是人口單純,我的觀念一向就是靠自己,當然包括老爺。大姑也明白雖然法律上她是有權利的,卻也早知道婆婆雖沒明確交代,但現金是不會留給她的,而且,婆婆給她的是一間較新較貴的房子。不過老爺還是把扣掉喪葬費後剩餘的現金給了她。




 




大姑得到意料之外的現金,也應該很滿意吧?




 




總之,或許彼此之間還是難免有點圈圈叉叉,但處理婆婆留下來的資產,在姐弟倆之間並沒有發生什麼大問題。




 




但是,同樣的情形,換成不同的人問題可能就大了~




 




譬如~婆婆的兩間房子,怎麼分配? 現金的部分,女兒覺得有權利怎麼辦?




 




如果,老人家生前交代清楚,少年ㄟ才不會有爭議,有的兄弟姊妹就因為這樣從此老死不相往來,甚至對簿公堂~ 這一定不是老人家所樂見的。




 




經過這件事,我也跟大小麻煩聊了些我的觀念和目前我跟老爺的想法。




 




我告訴大小麻煩~




 




這次把拔跟姑姑沒有為了財產的事鬧得不愉快,先不管誰吃虧佔便宜,至少因為把拔對自己有信心,知道現在的他,不用靠奶奶的一毛錢,也能讓我們過得很好。




 




而這些信心來自他的能力,他的能力當然也得感謝奶奶從小的栽培。那些就是奶奶留給把拔最棒的資產。




 




同樣的,不要指望將來我跟把拔會留錢給你們,因為我們寧願現在就投資在你們身上、你們的腦子裡、心裡,我們給你們同樣的學習機會,認真的學習,有了這些技術和能力,勝過留大筆資金給不知道如何運用的你;




我們帶你們出去旅行,開拓你們的視野,加深你們人生的寬度和深度,這些在將來,說不定能為你創造更多的財富~ 至少有心靈上的財富,回憶的財富;




我們留給你樂觀、善良的心,讓你們懂得做人處事的道理;




這些都是沒人爭的贏,沒人搶得走的。




 




但如果你們現在沒好好把握,自己錯失了這些機會,將來可不能怪父母偏心~




雖然就算同樣的學習,也不一定會有相同的成就;




雖然你們的個性如此不同,卻各有優缺點,盡量發揮你們的長處,將來不要埋怨父母不公平。




 




 




這些想法更呼應了我們決定去北歐時所考慮的那些事~ 就算會花很多錢,也會是一段難能可貴的旅行!




 




與其把資產留下來引發兄妹間的不愉快,何不現在一起累積幸福的回憶。




 




 




俗話說得好呀~金山銀山都有花光的一天,倒不如用這些資金教他們釣魚,順便買些釣竿




 




戶頭裡的錢會花完,腦子裡的資產才是別人搶不走,而且還能創造源源不絕的財富~ 不是嗎!!




 




 




再說,對於婆婆留下的部分,雖然根本扣不到稅,其實我們還是得跑很多地方~




 




戶政事務所~ 除戶、戶口名簿變更登記、聲請新的戶籍謄本、印鑑證明




國稅局~ 查婆婆名下的財產




地方稅務局~ 完稅(繳稅)…




地政事務所~ 兩間房子要辦繼承登記而且跑了鄉公所的地政課只能申請謄本,   要辦過戶,還要跑到縣市政府的地政事務所




郵局~ 婆婆的現金都存放郵局,沒處理,沒辦法領現金出來用。 (還好她只信任郵局,要不然我們要跑好幾家銀行就更累了!)




 




以上地方,全都跑了三次以上~ 原因是我們不懂那些程序,總是跑了國稅局才知道,原來要去地方稅務局;跑了郵局才知道要先去聲請除戶證明;跑了地政事務所才知道聲請的戶籍謄本不夠




 




幾個機關就這麼重覆跑了好幾趟,花了好幾天,才把事情全辦妥了~ 當然,還有很多其他的事啦!




 




我跟老爺很感嘆,還好我倆識字,很多東西還懂先上網查;有時間,可以慢慢跑;有交通工具,再遠也不怕換做一個老人家,或是婦孺,家裡發生令人很傷心的事,還要這樣東奔西跑的,多麻煩呀!




 




而且雖然大部分的機關在服務上的要求已經很夠水準了,但是還是有不少官僚氣息很強的,要不就是一副嫌我們怎麼都不會 (廢話,要是我們像他天天辦同樣的事,那當然會);要不就是,規定就是這樣,明明知道我們有理,也不能變通(這點倒能體諒,畢竟沒人想自找麻煩);要不就是明明一定知道整個程序,又不一次講完,讓我們跑了這裡,才發現缺了東西要去那裡補




 




總之就是麻煩的不得了




 




還有,之前說過,當初婆婆生病幾年所有的花費,幸好婆婆自己有存款,所以後來都是從她的存款取出支付~ 這也有問題了




 




因為婆婆沒聲請提款卡,為了方便,我們每年就先提出一筆轉存在老爺戶頭,這樣每個月要支付外傭或其他相關費用時才不必到郵局排隊。當時我們有想到,一定要低於贈與稅免稅的金額,要不然被扣贈與稅多冤枉。




 




然後,心想既然是不用課稅的範圍,就沒去申報。




 




結果這也成了問題,因為當初我們沒主動申報贈與,結果到國稅局的時候就要求我們要提出資金流向證明,偏偏當時老爺往來的兩家銀行都沒用存摺,只好請銀行調閱這兩三年的資料,郵局說要等十天,兩家銀行也都說要一點時間,還有手續費~~




 




明明婆婆的錢真的沒那麼多,就算回推回來也繳不到稅,我們說,那你就把這些錢當作從沒匯出,全部讓你算好了這樣也是不行滴




 




反正,就是很多事啦!




 




經過一番折騰,算是都辦完了,只是覺得現在電腦連線不是都很方便,很多程序為什麼不能精簡一點~




 




所以,以後不要留太多啦!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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